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第十三条,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一般应当均等,第十一条,爷爷去世后的遗产由谁来继承,由子女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继承法》第十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有遗嘱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时,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