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坐牢如何减刑有哪些要求,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二)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减刑: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接受教育改造,在执行期间,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