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存在法定再审事由,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提起民事案件再审需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