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党支部应将新发展党员对象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团组织“推优”工作制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介绍人要认真了解被介绍对象的思想、品德、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和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历史背景和政治面貌,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集中培训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并经过预备期考察,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在严格执行前面程序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入党前必须参加本校集中培训,在支部大会讨论前,原则上不予发展。对通过预审的培养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凡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发展,要请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