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由党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原则上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为集中学习日(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提高工作质量,努力把学习搞活,解决问题,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全年累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天,市教育局宣传科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当好学习参谋, 人员组成市教育局中心组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局长、副局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组成。市教育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要求每人每年学习日累计不少于45天,负责中心组学习通知和有关的联系工作,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每次学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