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租赁期限:2011年5月1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广告位租赁合同,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亦可按双方协商认可的合同终止时实际使用价值(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价值)折价转让给甲方,乙方的广告牌设计、制作方案应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签订时交清当年租金,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乙方负责合同期内广告牌的日常维护管理,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乙方并承担一切施工和安装费用。 甲方(出租方):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