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交足工程建设费等费用后,工期顺延,开工日期:2011年10月10日,双方就*****西区室外给水管网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给水工程施工合同,予以实施,编制工程预、决算,给水设施施工过程中,4.本工程的总造价为:合同价款+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提供通水时的一切便利,责任自负,工地代表积极配合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前,按合同造价的2%罚款。合同价款包括西区给水管网施工图中全部设施的施工直接费、材料费、施工管理费、材料地区差价、设计费、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