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水路运输危险货物有关托运人、承运人、作业委托人、港口经营人以及其它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港务(航)监督机构应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规则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除国际航线运输(包括港口装卸)、军运、散装危险货物另有规定外,水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防止事故发生,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水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为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