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我国上市公司的担保行为往往发生在有关联的企业或有潜在关联的企业之间,也应视为关联方,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通常意义上就是指控制与从属关系,什么叫相互担保,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