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此科目结平无余额时,但是,“管理费用-职工福利”科目本年合计数在工资薪金支出的14%以内,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不再计提福利费,超过部分应当调增应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