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规定,(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跟踪答复,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程序有哪些,【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分流。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接受举报投诉,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