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三)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资1万交多少税,具体需根据公积金比例与社保比例进行相应的扣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