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三,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看运输合同、托运签收单等的约定,则托运人需要另行举证证明托运事实及货物价值,一,有则走保险理赔,货物明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