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应用这一标准,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以便有重点、有计划地减轻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一级体力劳动:一人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8千焦耳,四级体力劳动:一人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4千焦耳,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国家关于劳动强度的等级划分,三级体力劳动:一人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千焦耳,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二级体力劳动:一人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560.1千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