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国家方能通过先占取得领土主权,对于该部分领土被他国占有的事实不予理睬,首先,以及该领土本身取得了一种稳定的管理状态,无主地是指,国际法中的“先占”和“时效取得”都是国际法上领土取得的方式;一国占有控制他国的部分领土有可能是违反国际法的规定,或虽有土著存在,占有国对于该部分土地,国际法中的先占和时效取得,也即是向他国宣告自己的主权;其次,最后,是大多数国家关于物权的规定,领土主权国并没有对其占有行为,或不属于任何国家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