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亩奖励1000元,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给予以奖代补,对被评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再给予6万元奖励,近年来,区政府在《发展都市农业扶持办法(暂行)》中也规定:对当年新增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的单位、组织或个人,新增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最高以奖代补50万元,